然而,实力不济的沈阳队在当年只拿到1场胜利,不幸降级。
这唯一的一场胜利,是1994年4月24日,沈阳队1:0战胜了当年的冠军大连万达。
进球的,正是王鑫。
1995年底,踢了一年甲B的沈阳队,面临改制。
不到30岁的王鑫逐渐离开了职业赛场。
对他来说,挣大钱好日子还没正式开始,就结束了。
到王鑫退役时,他才发现,自己没编制,没养老保险,没人安排工作。
也没挣到钱。
后来,王鑫和老队友尤可为、丁哲等人,为了自己的权益,东奔西走,却一无所获。
不过,因为自己在圈内的人脉,王鑫、尤可为等人,不愁没饭吃。
先是尤可为到云南红塔担任领队,王鑫也成为成都谢菲联的领队兼副总经理。
2006年,王鑫继丁哲之后,也投奔了臭名昭著的王珀,成为山西路虎俱乐部的副总经理。
2007年,王鑫带领辽宁广原队参加了新加坡联赛。
事实上,在去新加坡之前,王鑫就已经开始操控比赛从而获利。
或许他以为,自己也可以在新加坡故技重施而安然无恙。
2007年,他在新加坡操控己队8名队员踢假球,并通过中国境内的朋友在博彩网站下注,从中牟利。
王鑫的所作所为,被新加坡警方盯上了。2008年,警方发出拘捕令,王鑫潜逃回国。
2009年,新加坡警方发出国际通缉令,请求中国警方协助抓捕王鑫。
2009年4月,王鑫被辽宁警方抓获。
接受警方讯问时,王鑫供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。
其中,2006年山西路虎1:5输给广州医药队的比赛,是最早公布的假球。
然后,警方顺藤摸瓜,抓到了王珀。
再后来的事,大家都清楚了。在那场反赌扫黑风暴中,东窗事发的既有谢亚龙、南勇等中国足协官员,也有陆俊、周伟新等甲A名哨,更有一批俱乐部官员、球员。
震惊众人。
以至于,因为谢亚龙、南勇的名头太响,影响力太大,很多人忘了,王鑫才是这一黑幕爆发的原点。
2012年2月18日,铁岭中院作出一审宣判,被告人王鑫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,判处有期徒刑四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;犯开设赌场罪,判处有期徒刑四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,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330万元。
如今,王鑫早已出狱,并消失在公众视线。
曾经,足球是他的爱好与工作。但利欲熏心,让他利用足球,走上歧途。
(1994年时的沈阳队)
讽刺的是,在当年众多受审者中,王鑫因为案情相对简单,创造了审判时间最短的记录——只用了90分钟。
正好,是一场足球比赛的时间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